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文件 > 市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014207264/2018-05798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 文号: 通政办发〔2018〕55号
成文日期: 2018-06-06 发布日期: 2018-06-0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18年垃圾分类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18年垃圾分类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南通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6-06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2018年垃圾分类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南通市2018年垃圾分类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推广力度,促进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垃圾分类管理的良好氛围,助推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扎实高效开展,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月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花园城市”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教管并重”原则,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动员发动机制,全方位、全覆盖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动员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群众增强分类意识,养成分类习惯,主动参与分类管理,自觉开展垃圾分类,提升全民文明素养,推动城乡文明建设,助推社会文明升级。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垃圾分类 文明你我

活动时间:2018年7月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四进”活动

垃圾分类宣传“四进”活动是指进社区、机关、学校、单位。综合运用媒体宣传、阵地宣传、分类现场指导宣传、入户宣传、活动宣传等措施,广泛开展垃圾为什么要分类、如何分类等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市民群众充分认清垃圾分类对于生态文明及宜居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居民参与支持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形成垃圾分类“眼睛看得到、耳朵听得到、街头巷尾议得到”的宣传氛围。

1.建立一批宣传阵地。利用现有宣传设施,发布垃圾分类宣传广告,在主要道路、人流密集场所围墙、楼梯口等增设一批垃圾分类宣传广告阵地,营造垃圾分类的浓厚宣传氛围。每个分类小区、单位至少有1处固定宣传阵地。

2.组织一系列活动。各街道、社区至少组织1次分类业务知识培训,至少组织1次座谈宣传、文体活动宣传、主题演讲;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开展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机关事务管理、教育、卫生、国有资产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分条线分别至少组织开展1场以上相应的宣传活动,确保所有组织者、参与者都能受到1次以上培训。

3.开展一轮面对面宣传。结合垃圾分类日常管理,依托垃圾分类专业机构、志愿者组织、社区组织等体系,组织开展上门宣传、分类回访、满意度调查等宣传推广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垃圾分类的建议意见,加强组织者、参与者之间的互联互动,吸引更多市民群众参与支持垃圾分类管理。各分类管理小区对所有住户至少开展1次面对面宣传。

活动时间:7月全月

牵头单位:市、县(市、区)垃圾分类和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分类办)

责任单位:市、县(市、区)文明办、机关事务管理、教育、商务、市场监管、卫计委、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各街道(镇)、社区(村)

(二)全面加强主流媒体宣传

1.开展“两报两台”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强化主流宣传引导,通过开设垃圾分类专栏、专版,制作播放微电影、微视频等方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方法、工作措施、成效和经验,提高公众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度,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分类、人人重视分类、人人参与分类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在本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版,宣传每月至少2次以上;市教育、卫计委、机关事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在“两报两台”宣传至少2次以上。

2.开展网络宣传。利用政府机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及时报道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提供各类资料学习下载,推送有奖知识问答。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网络宣传至少2次以上。

活动时间:7月启动

牵头单位:市、县(市、区)分类办

责任单位:市、县(市、区)文明办、机关事务管理、教育、商务、市场监管、卫计委、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各街道(镇)、社区(村)

(三)开展“践行垃圾分类, ‘手’护生态文明”公开倡议活动

市、区两级分类办会同文明办、生态办共同发起“践行垃圾分类,‘手’护生态文明”倡议活动,倡议全社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主动参与垃圾分类,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每个人的积极贡献。市分类办会同市文明办在市级层面组织发起倡议,邀请市领导参加;各地分类办邀请属地党委、政府领导参加,发起本地倡议活动,并组织街道、社区以及各单位,市行业主管部门分行业组织系统内单位参加倡议活动。在开展书面倡议的同时,采取签名倡议、集会倡议等方式,激发引导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各地、各条线书面倡议力求全覆盖,现场倡议活动至少组织1次,参与倡议人数不少于200人。

活动时间:7月上旬

牵头单位:市、县(市、区)分类办、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县(市、区)环保、教育、商务、机关事务管理、卫计委、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四)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微感言征集活动

以“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主题,重点在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高中以上学校开展垃圾分类微感言征集活动,表达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保护生态环境理念的价值认同。征集到的微感言将发布至城管微信公众平台、微博、政府官方网站等,并评选出优秀微感言100条。每个县(市、区)至少征集微感言50条。

活动时间:县(市、区)及相关行业微感言征集活动7月中旬前完成,并于7月20日前优选20条报市分类办

牵头单位:市、县(市、区)分类办,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县(市、区)教育、机关事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

(五)开展“垃圾分类,生态文明”主题演讲比赛

以“垃圾分类,生态文明”为主题,开展演讲比赛,呼吁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倡导资源回收利用,共同打造生态文明城市。主题演讲结合日常生活,阐述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和理解,彰显垃圾分类的益处和价值。各县(市、区)分类办及教育、卫生、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及工青妇等组织,分区域、分条线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主题演讲比赛,在此基础上,县(市、区)及各部门选拔2名选手参加市级演讲比赛,邀请市级及各县(市、区)相关领导组成组委会,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

活动时间:县(市、区)及相关行业主题演讲活动7月中旬前完成,并于7月20日前推选2名选手参加市演讲比赛

牵头单位:市、县(市、区)分类办,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六)举办“垃圾分类,文明你我”主题知识竞赛

以“垃圾分类,文明你我”为主题,各县(市、区)分类办、文明办及教育、卫生、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及工青妇等组织,分区域、分条线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竞赛,扩大垃圾分类知识的知晓度与普及率,提升广大市民分类意识。市分类办、文明办与江海晚报联合举办垃圾分类有奖问答活动,在《江海晚报》及城管微信公众平台上同步发布垃圾分类知识问答题,市民可以通过任一方式参与答题,将从答对全部问答题的参与者中进行抽奖并发放活动礼品。与南通电视台联合举办全市垃圾分类知识竞赛,各县(市、区)分别选拔3名选手组成代表队,参与现场知识竞赛问答。现场邀请市级及各县(市、区)相关领导组成评审团,对竞赛活动进行点评、指导。

牵头单位:市、县(市、区)分类办,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市、区)分类办、文明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七)举办“垃圾分类,文明你我”主题文艺演出

活动内容:以“垃圾分类,文明你我”为主题,举办文艺演出活动,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生态城市共建共享。通过歌曲、舞蹈、情景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宣传垃圾分类,使市民群众对源头减量、低碳生活、环境保护有新的认识。每个县(市、区)至少筹备1场演出,县(市、区)及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分别向市分类办推送1~2个节目,邀请市级及各县(市、区)相关领导出席,将垃圾分类宣传月系列活动推向高潮。

活动时间:县(市、区)及相关行业文艺演出活动7月底前完成,并于7月30日前将推送节目报市分类办

牵头单位:市分类办、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市、区)分类办、文明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四、活动要求

在宣传月中,各地各部门要通过举办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各类互联网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有特色、有影响的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市民参与垃圾分类,共建生态南通。

(一)统一思想,加强协调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各单位分管范围和工作职责要求,周密策划,统筹安排,积极参与,确保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各地文明办、分类办要加强过程管理,做好宣传月活动协调服务,对大型宣传推广活动要深入一线,现场指导。各街道、社区要积极组织,确保分类宣传顺利入户。主流媒体要及时针对垃圾分类的重要举措开展多元化宣传,全面客观地报道垃圾分类的进展及成效,扩大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形成良好的社会导向。

(二)统筹实施,强化保障

将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与“263”、污染防治攻坚等专项活动相衔接,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要结合垃圾分类宣传要点,印制宣传折页、宣传册,订制宣传用品、活动奖品等,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同时发动社会各界力量,通过自筹及募捐方式,保障活动经费,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总结交流,激励先进

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各项活动安排,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掀起垃圾分类宣教热潮。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活动台账整理,包含活动物料准备、活动视频资料等,并及时总结垃圾分类宣教活动的经验和成效,推广好措施、好做法,不断改进垃圾分类推进方法,促进全市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市分类办将会同市文明办,对各地各单位宣传工作开展检查,对组织工作到位、宣传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检查结果纳入各地年度垃圾分类和治理考核评价体系。各县(市、区)文明办、分类办也要组织相应的检查活动。


通政办发[2018]055.pdf